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奖学金在学风、校风建设中的激励导向及示范作用,现将学校综合奖学金、“关工委”德育奖学金、前锋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一)评选期限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二)奖学金标准
甲等:每人每学期1250元;
乙等:每人每学期750元;
丙等:每人每学期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思想政治素质好,表率执行《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或不诚信记录,评选期限内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不假晚归记录、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恶意欠缴学费;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申请学期内无不及格科目;
4.体育锻炼达标,身心健康。
(四)评定比例
甲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乙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6%评定;丙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6%评定。
综合奖学金的学期人均经费不超过100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奖学金评选通知。
2.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评选推荐过程中杜绝唯分数、唯获奖、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专利。提出的初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3.10月25日(星期五)前将公示无异议的《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名单》(见附件4)导入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奖助学金静态”栏目(http://stu.cqu.edu.cn/),同时将《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名单》以及《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4)的电子档使用学院指定邮箱发送至jxj@cqu.edu.cn。
10月25日(星期五)前将学生综合测评排名结果导入学工管理信息系统“综合测评”栏目(http://stu.cqu.edu.cn/)。即日起学院可到学工部学生科领取综合测评表(电子版见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
二、“关工委”德育奖学金
(一)评选期限
2018-2019学年。
(二)奖学金标准
10000元/人。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参评“关工委”德育奖学金需为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且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①助人为乐:坚持“学好人、做好人、行好事”,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主动谋求公共利益的满足与维护,专注于关爱、帮助特定人群,改善某类社会现象,解决特定社会问题,致力于志愿服务、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活动。
②敬业奉献:积极主动参与学风建设,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学生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一大批同学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落实到具体行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课堂、社会调查、科技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③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或抗灾抢险、抗击疫情等救援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④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严格自律、履行承诺,积极弘扬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在维护学术尊严、促进诚实自律的学风,营造校园学术诚信、学业诚信、做人诚信、做事诚信良好氛围等方面事迹突出。
⑤孝老爱亲: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孝老爱亲、感恩奉献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孝敬父母、关爱老人、感恩社会,以及对家人与社会努力回报、积极奉献等方面事迹突出。
⑥自强不息:直面逆境、不畏艰辛、积极乐观,自立自强、弘扬力量。
⑦素质发展:积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与中华传统文化,具有较高的审美与人文素养;在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寝室劳动、家庭劳动等劳动实践,起到劳动表率作用。
2.学业表现
专业知识基础扎实,评选期限内智育成绩(GPA)以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列本年级专业前45%,且无补考、重修科目。
3.行为表现
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总分等级达到良好;
②表率执行《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选期限内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不假晚归记录、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恶意欠缴学费;
③无学校、学院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为。
(四)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最多推荐人数见附件1。各学院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宁缺毋滥。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奖学金评选通知。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实施本次申报、评选、推荐工作。
3.在个人总结申请或班级同学推荐的基础上,各班级评议小组提名,在班级内通报无异议后,向学院评审小组提交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班级评议小组相关负责人若为申请人,需回避评议提名。
4.学院评审小组严格组织初评,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评选推荐过程中杜绝唯分数、唯获奖、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专利,提出初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5.学工部组织评审后在学工部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通过学院指定邮箱将材料发送至jxj@cqu.edu.cn,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德育奖学金+推荐人数”格式(如xxx学院德育奖学金1人)。
2.报送材料:①学院“关工委”德育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②学生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需有主标题,如“知责感恩,与爱同行”;并在副标题中注明参评类别,如“自强不息类”);③学生照片(反映学生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3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三、前锋奖学金
(一)评选期限
2019年9月1日-2020年7月3日。
(二)奖学金标准
甲等:10000元/人;
乙等:5000元/人;
丙等:2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申报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
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
2.学业表现
①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评选期限内无补考、重修科目;
②申报前锋甲等奖学金需获得《本科学生创新类成果》(附件3)甲等成果项目,或为被《世界大学排名》前20名大学录取为研究生的2020届毕业生;
③申报前锋乙等奖学金需获得《本科学生创新类成果》(附件3)乙等成果项目,或为被《世界大学排名》前21至100名大学录取为研究生的2020届毕业生;
④申报前锋丙等奖学金需为按期获得重庆大学双学士学位的2020届毕业生。
3.身心素质
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总分等级达到良好;
②积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与中华传统文化,具有较高的审美与人文素养。
4.行为表现
①积极参与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创建;
②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与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社会生产、义务劳动、寝室劳动、家庭劳动等劳动实践;
③表率执行《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违法违规、不诚信记录,评选期限内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不假晚归记录、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恶意欠缴学费。
④无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为。
(四)申报方式及评选程序
1.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奖学金评选通知。
2.前锋奖学金按学期进行评定,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http://stu.cqu.edu.cn/)在“学生奖助”下的“奖助学金”模块按要求上传申报类别对应的证明材料进行申报。本学年共开通两次申报系统,第一学期系统关闭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23点,第二学期系统关闭时间为2020年7月3日23点。取得出国、升学或双学位学业成果且符合其他评选条件的学生统一在第二学期进行申报。
3.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包括:①《本科学生前锋奖学金申请材料一览表》(见附件6,申报系统内也可下载)电子表格;②成绩单扫描件或教务网成绩截图;③申报类别对应的证明材料,如奖项证书扫描件(竞赛成果);专利证书扫描件(专利成果);论文正文江南平台、期刊级别及影响因子查询结果、期刊目录截图或扫描件(论文成果);学位证扫描件、就业网签约信息截图等(学业成果);④《前锋奖学金申报授权书》(见附件6)扫描件。
4.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评选推荐过程中杜绝唯分数、唯获奖、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专利。
5.经学院审核确定的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在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第一学期系统关闭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23点, 第二学期系统关闭时间为2020年7月8日23点)。
6.学工部组织评审后,在学工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当前审核情况,学生按照“审核意见”规定的时限及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7.经学工部审核确认,符合前锋奖学金各项申报条件(如体测总分等级达到良好等)且材料齐全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学工部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生在同一评选期限(学年内)内仅可获评一次前锋奖学金,竞赛、专利、论文、出国/升学、双学位成果不重复计算,以学生在《本科学生前锋奖学金申请材料一览表》中填报的成果类别为准。
2.《重庆大学本科学生创新类成果列表》中的奖项、学术论文、专利不重复计算,按最高级别成果计算一次;对竞赛项目,同一竞赛同一组别奖励按最高项奖励计算一次。
3.《重庆大学本科学生创新类成果列表》中的成果获得时间以证书或组织方官方网站公布时间为准。评选期限内所获成果需在本学期进行申报,超期未申报者不再补报。
4.《重庆大学本科学生创新类成果列表》各项目均需提交前锋奖学金申报授权书(见附件6),若超过1人共同拥有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进行申报,若团队成员无法区分顺位的,由授权人进行申报,授权人需符合《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学校预留推免生名额规定,以提交的授权书为准。
5.《世界大学排名》将根据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TI世界大学排名、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计算后于2020年6月公布。2019年《世界大学排名》参见附件3。
6.学院负责对学术论文与专利成果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