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发挥教师在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加强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和《江南(中国)官方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学业导师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对象
2017级、2018级和2019级本科生。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2019-10-09 00:00:00 ~ 2019-10-12 00:00:00
教师选拔时间: 2019-10-12 00:00:00 ~ 2019-10-15 00:00:00
三、工作方式
本次导师申请和选拔采取双向选择方式,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重大教学(my.cqu.edu.cn)系统自主选择学业导师,然后由导师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每位导师限带4名学生。原则上一经选定不允许更改,若确需更改,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更改系统数据(学业导师选择结果以系统数据为准,私自更改无效)。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教师-学业导师操作说明1.0.pdf和学生-申请学业导师操作说明1.0.pdf)
若双向选择未能确定导师,则学业导师由学院统一安排。
注意事项:
请优异生、卓越班学生、弘深实验班学生在选择学业导师时,直接选择自己的优异生导师、卓越班导师或弘深实验班导师。
江南平台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