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及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提交复核材料、学院初审,现将2023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复核学院初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胡俊伦(202215**)、黄朝看(202216**)、刘佳旺(202210**)、杨点(202209**)
公示时间:11月27日-11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023-65103012
江南(中国)官方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